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7月21日,九届州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州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3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联动整改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牵头带领委机关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任务,逐条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联动推进整改。迅速成立州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抓好巡察整改的推进落实,统筹州级政法单位和各县(市)政法委持续推进联动整改、集中整改、跟进整改,确保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全面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坚持目标牵引,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逐项细化工作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把整改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切实做到补短板、固底板、强弱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统筹结合。把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与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科学谋划推进。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提升。着重解决委机关在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政法工作统筹指导监督作用发挥、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组织人事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夯实平安大理、法治大理建设基础,推动政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统领政法工作不够有力,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政治轮训、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州政法各级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充分利用大理政法各新媒体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声部传播,共60余个账号联动宣传100余次。二是持续抓好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坚持把“三个规定”落实到具体执法司法活动中,在2023年第二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整改“回头看”中将宾川县委政法委对“三个规定”学习效果纳入年度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察整改“回头看”的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2.全面落实平安大理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把命案防控三年攻坚21条措施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融合推进。推动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加强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命案防控工作保障。二是形成《大理州2022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整改情况报告》《大理州2023年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网络调查结果分析情况报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安排综合满意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作经验交流。三是持续开展涉稳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对突出矛盾纠纷实行分类清单管理,加强对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工作指导,巩固提升非法上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四是扎实开展集中专项普法工作,省、州、县、乡、村普法工作队共1172支队伍12257人集中开展第五轮专项普法工作,深入村(社区)开展“双语普法”活动、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宣讲法治案例小故事等法治宣传活动,覆盖762.91万人次。
3.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统筹指导监督作用。一是对州级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研判,专题研究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中应用大数据办案平台考核情况和2023年度法治云南建设考评中期分析评估反馈问题,并结合平安法治建设考核,着力提高全州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率。二是推进政法机关持续贯彻落实《大理州政法机关强化依法履职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指导政法部门发挥职能优势,通过强化审判管理、强化类案指导、业务培训、分配调研等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裁判尺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开展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实效性和针对性。
4.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树牢保密意识。一是持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政法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定期专题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保密工作自检自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进行2023年度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密评工作。
(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扛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始终坚持每半年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和科室认真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分管联系部门科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21年至2023年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落实整改。对2023年未梳理个性指标的干部职工进行督促整改,并逐级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重新逐一签订,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按照《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学习,持续开展典型案例的通报,今年已开展11次“一月一案”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制定《州委政法委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标准》,重新填报2023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表并逐级审核。加强对风险等级较高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做好个人事项报告及查核、廉政档案梳理、廉政家访、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防小、防早。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州委精简会议精神,对时间、内容相近,参会范围基本相同的会议,采取合并开会或套开会议,严控会议规模,严格按程序报批,充分做足会前准备,提高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二是修订《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事规则》《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委机关议事程序,严把资金拨付、报销审核关。认真推进“大理州市域社会治理智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项目工作专班对系统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对重点问题组织会商研究,积极督促承建方加强对相关功能模块的问题整改及优化完善,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对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全面清查委机关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通过自查,目前无未入账资产。
(三)关于“‘班子头雁效应’不足,基层党建和人事工作不规范”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一是制发《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州委政法委委员和其他处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不断完善州委政法委委务会、书记办公会、班子专题会等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做好会前沟通酝酿,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先集体研究再执行,坚持第一议题学习,目前共开展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每周例会政治理论学习36次。二是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定期不定期对委机关乃至全州政法重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做到互通有无,凝聚共识。三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四必谈”,领导班子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针对分管工作实际制定个人整改清单,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推动了巡察反馈意见各项问题得到整改。
2.切实规范组织人事工作。一是联合州委组织部共同重新修订完善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作机制,持续优化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全州政法系统优秀干部储备,动态形成全州政法系统处、科级优秀干部库。研究制定《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科级职务职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化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认真对照各项政策规定,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切实把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全面梳理总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书档案,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建立分管领导、政治部和考察组纪实材料审核机制,列出责任清单、时限要求,制定归档清单,按批次进一步做好归档工作。
3.抓紧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按照《大理州委政法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实化委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支委、党小组长职责任务,定期听取上半年、全年委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推动委机关党建工作创特色、出实效、上水平。二是强化智慧党建工作落实。邀请州直机关工委干部进行基础党务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基础党务工作,提升“云岭先锋”app安装使用率,认真推进党员信息化管理、运用“云岭先锋”app平台开展相关党的知识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员在线积分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相关工作规定和程序,做好按期换届、规范工作程序和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根据党员变动调整情况,及时增补支部委员,合理调整党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各项组织工作。
(四)关于“巡察整改成效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年度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查缺补漏,继续深化改进和落实好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册一卡”制度。
2.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一是州法学会牵头,持续强化对各县市法学会的巡察联动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州、县(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二是抓实联动整改各项工作,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年度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委政法委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建设贯穿始终,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决策部署在全州政法各级各部门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要始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州政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政法队伍的新面貌、政法工作新业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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